释义 |
一、渭南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出在哪办理 渭南市金花茶大道56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一楼社保5号、6号窗口。 二、渭南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出办理材料 (1)失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并注明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防渭南市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法律依据是什么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