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起诉需要对方的什么信息 起诉需要对方的信息如下: 1、对方的姓名; 2、对方的性别; 3、对方的工作单位; 4、对方的住所; 5、对方的籍贯; 6、对方的常住地; 7、对方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起诉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写好诉状,拿条子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照片去当地法院立案,立案后; 2、立案后看案子归哪个审判庭管,然后给被告送达开庭传票; 3、开庭,在法庭上各自陈述事实和理由; 4、法院经过审理后下达判决书让双方签字领取; 5、领取后15日内都没有上诉的话判决就生效; 6、判决书中会规定生效后几日内让被告支付欠款,如果到时候被告不支付的话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到得到该得的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