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分发后如何收回 |
释义 | 法律分析: 开出去的发票对方没认证可以要回作废,但仅限于收回发票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开票当月,跨越即使没认证也无法作废。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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