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时,女方不能生育孩子的,只要女方的情况不是特别差,会判给女方。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由人民法院判决的,人民法院会考虑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然后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在了解双方的具体情况后,发现女方确实不能生育孩子的,会优先考虑女方,只要女方的情况不是特别差,不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人民法院会将孩子判给女方。夫妻离婚时,女方不能生育的,子女抚养权给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1)子女在2周岁以内的,女方没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一般由女方抚养孩子2)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女方不能生育的,会优先考虑由女方进行抚养3)如果孩子年满8周岁,优先考虑孩子的愿意确定抚养权。现实生活中,因变更抚养权之后要办理户口迁移,工作人员会通知说要先通过公证来变更,办理公证时,还需要提交身份证明、离婚证、孩子身份信息、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