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能否延长 |
释义 | 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能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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