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受工伤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工负伤,则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可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 一、什么情况下会停止工伤保险待遇 满足下列条件的,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则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保险公司要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其他。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三、没有劳动合同工伤死亡赔偿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因工死亡的,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亡赔偿;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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