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访条例对越级访怎么规定的呢 |
释义 | 信访条例对越级访规定如下:《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第四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等书面形式。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首先接谈的机关先行受理,不得推诿。 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 第七条规定: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来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或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是什么 《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司法不公该怎么信访呢 先走司法程序。如果诉讼结果不满意或无结果,再弄信访。信访对正在诉讼之中的事项是不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法律依据 《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第四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等书面形式。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首先接谈的机关先行受理,不得推诿。 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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