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二手房买卖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处理房屋未满足交易过户条件的有关事宜; 3、买受人按揭贷款购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取得银行书面答复,买受人一次性付款的,不需要这一步; 4、双方按当地房管局要求携带房产证、身份证等原件,到房产交易所办理交易申请,如果当地要求在前缴纳部分税费或费用,准备好款项; 5、成功递件并取得房地产交易所收件回执后,买方将按约定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6、问税、完税、过户手续完成后,买方支付房款余款,卖方当日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7、卖方协助买方完成物业管理处、供电部门等其他相关事宜的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