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怎样办理居住证 |
释义 | 一、准备好所需的资料复印件、本人原件、复印件(半年以上)、合同、备案证明、居委开的、缴费单。 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 1、要求是房东去,带上上述准备好的资料。 2、先去前台拿号,他会给你一张【网上二手房签约申请书(租赁)】的单子,你填好到柜台登记,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上述资料,然后会给你签正规的合同。 3、登记好工作人员会让你再去取一次号,取号的时候顺便拿份签好,提供之前签好的合同以及上述资料做备案,缴费40元,一个礼拜之后去取备案证明。 三、拿着备案证明去居委会缴费和开居住证明所需资料:一张一寸照片,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中心开的备案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东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缴税租金总额5%填写人员居住登记表,居委开居住证明。 四、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居住证所需资料:房产证复印件、本人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居委开的明、社保缴费单填写一张居住证申请表,拍照(免费)之后会得到一张《市居住证》受理回执一个月之后取居住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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