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需要冷静期不 离婚不一定需要冷静期。我国离婚是可以不用冷静期的,但是仅限于诉讼离婚的情况,协议离婚还是需要离婚冷静期的。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如何撤销申请 离婚冷静期可以去民政局撤销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一并存档。 三、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 不能离婚情况有: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3.夫妻感情未破裂不允许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