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举报受理后多久会处理 |
释义 | 投诉处理机构对受理的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的,经本级投诉处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举报是指公民或者单位依法行使其民主权利,向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检举、控告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行为。 意义 1.便于与举报人(举报单位)取得联系,详细了解被举报人(被举报单位)的情况; 2.便于检察机关及时调查取证,尽快掌握和查清被举报人犯罪事实和证据; 3.节省人力、物力; 4.表明举报人敢于承担举报责任,对所举报的内容敢于承担法律后果; 5.便于答复查处结果、反馈信息; 6.便于表彰、奖励举报人,弘扬社会正气。 行政机关在受理当事人所举报的违法案件后,一般需要九十日才可以对违法行为人下达行政处罚的决定。根据我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六十四条 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 案件处理过程中,中止、听证、公告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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