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法律怎么规定条件 |
释义 |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会议决议的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上市的流程 第一阶段:成立股份公司 1、确定成立途径(股份改革); 2、制定改制方案; 3、聘请验资、资产评估、审计等中介机构; 4、申请设立资料; 5、召开创立大会。 第二阶段:上市前辅导 1、聘请券商(主承销资格); 2、辅导期≧1年,有效期3年; 3、上市方案与可研报告(董事会)。 第三阶段:股票发行筹备 1、确定发行结构; 2、发行目的; 3、发行规模; 4、分销架构; 5、投资者兴趣; 6、估值; 7、草拟招股书。 8、准备法律和会计文件 第四阶段:申报和审议 1、申报材料制作; 2、开始审议程序; 3、估值/定位; 4、准备对监管部门的意见提出回应; 5、刊登招股书。 第五阶段:促销和发行 1、审核通过后决定发行; 2、推出研究报告; 3、准备分析员说明会和路演; 4、向研究分析员作公司和发行的介绍; 5、询价、促销; 6、确定规模和定价范围。 第六阶段:股票上市及后续 1、定价; 2、股份配置; 3、交易和稳定股价; 4、发行结束; 5、研究报道; 6、后市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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