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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核准制和注册制的区别
释义
    注册制与核准制的主要区分在于审核机关是否对公司的价值作出判断,是注册制与核准制划分的根本标准。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证券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作形式审查。至于发行人营业性质,发行人财力、素质及发展前景,发行数量与价格等实质条件均不作为发行审核要件。不作出价值判断。申报文件提交后,经过法定期间,主管机关若无异议,申请即自动生效;核准制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状况,而且还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管理机关规定的必备条件,还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实质审核。
    1、核准制是上市公司股票申请上市须经过核准的证券发行管理制度;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证券监管机构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审查,还对发行人的营业性质、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发展前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据此作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价值判断和是否核准申请的决定。核准制要求主承销商对发行人进行一年的辅导后,再向证监会申请发行股票。根据核准制的相关规定,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上市。
    2、注册制即所谓的公开管理原则,实质上是一种发行公司的财务公开制度,注册制还主张事后控制。以美国联邦证券法为代表,它要求发行证券的公司提供关于证券发行本身以及同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以招股说明书为核心。证券发行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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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18: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