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刑事案件二审判决申诉? |
释义 | 刑事案件二审判决不服可向法院或检察院申诉,需准备申诉状、原判决书及新证据。申诉条件包括新证据证明原判决事实错误、证据不确实或矛盾、适用法律错误、违反诉讼程序、审判人员不当行为。申诉需有有效证据支持,当事人服刑期间,代理人及近亲属可提出申诉,但无有效证据时,最高检及最高法可驳回申诉。 法律分析 一、刑事案件不服二审判决如何申诉? 刑事案件不服二审判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刑事案件申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印件或者照片。 三、申诉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请申诉的过程不难,可是,当事人不能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提出申诉,在当事人服刑期间,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都可以提出申诉,若没有任何有效证据,最高检及最高法可依法驳回申诉请求。 结语 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对不服二审判决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需要准备申诉状、原判决书等材料,并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证据不确实等。然而,申诉必须有有效证据支持,否则最高检和最高法会驳回申诉请求。申请申诉的过程并不复杂,但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是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二百一十七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