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按规定放警告标志扣几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记3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问题、事故停车后,不按限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记符号的,一次记3分。警告标记符号应该设置在故障问题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该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而且迅速报警。汽车在高速路上发生故障问题或出行事故,无法正常驾驶的,应该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