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判决生效后不服提出抗诉,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未经再审裁决之前原判决不停止执行。凡事也不是死的,如果上级法院认为事关重大,虽没有再审裁决,也可以下裁定暂停原生效判决执行,等待再审结果。当然你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也可以向媒体、人大、党委等申诉控告,推动上级法院再审,这就是涉诉信访了。 一、对民事裁定书不服可以上诉吗 对民事第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从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对管辖有异议、驳回起诉三种情形2、对刑事第一审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五日。3、上诉期限计算:从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对已经生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诉:可以提起申诉要求再审以及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再审改判的,对结果不服的,你还可以申请再审;如果再审维持原裁定的,那就不能要求再审了。 二、再审的案子还能申请再审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只要符合再审的情形,即使是已经经过再审程序,也可以再申请再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三、民事上诉期过了怎么解决 民事上诉期过了,可以向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也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过了上诉期的,就不可以在上诉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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