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二审后不服判决怎么办 |
释义 | 如何处理不服二审判决的问题? 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不满意时,可以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再审申请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如有新证据、基本事实缺乏证据支持等。申请再审不会停止判决的执行。如果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向媒体、人大、党委等申诉控告,推动上级法院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再审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新证据、基本事实缺乏证据支持等。 法律分析 一、二审完了不服怎么办 1、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未经再审裁决之前原判决不停止执行。 2、如果上级法院认为事关重大,虽没有再审裁决,也可以下裁定暂停原生效判决执行,等待再审结果。 3、当然你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4、也可以向媒体、人大、党委等申诉控告,推动上级法院再审,这就是涉诉信访了。 二、二审完了不服怎么办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结语 二审完了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但原判决不停止执行。如果上级法院认为重大,可以暂停原判决执行,等待再审结果。也可向检察院申请建议或抗诉,向媒体、人大、党委申诉控告,推动上级法院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199、200条,当事人可申请再审,符合特定情形时法院应再审。再审申请被驳回或逾期未裁定,可向检察院申请建议或抗诉。再审情形包括新证据、事实不足证明、伪造证据、未经质证、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等。还有审判组织不合法、违法剥夺辩论权利、违反程序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九条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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