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刑事判决二审生效后如何缴纳罚金 1、刑事判决二审生效后罚金的缴纳方式为:在法院处领取缴纳罚金的票据,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依票据向法院指定的银行或部门缴纳罚金,缴纳后会生成缴纳回执单,当事人把回执单交回法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刑事案子二审后还能抗诉吗 刑事案件在二审之后是可以抗诉的,法律上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三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代为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第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代为宣判后五日内将宣判笔录送交第二审人民法院,并在送达完毕后及时将送达回证送交第二审人民法院。 2、委托宣判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送达第二审判决书、裁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