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不服的话还能上诉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二审后不能进行上诉。具体如下: 1、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从判决书送到的那天起就会生效,当事人不可以进行上诉; 2、如果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不能停止判决的执行。 一、申请再审的条件如下: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8、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二、申请再审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再审申请书; 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综上所述,二审后不能进行上诉,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从判决书送到的那天起就会生效,当事人不可以进行上诉,如果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不能停止判决的执行,申请再审应提交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一、法院院长启动再审的依据是哪些 法院院长启动再审的依据如下: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审判委员会接到院长提交的案件后,应进行讨论,并依法作出是否再审的决定,一旦作出决定再审,即停止原裁判的执行。 再审申请条件如下: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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