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向法院的监察室或者向分管执行的副院长反映,如果没有结果,还可以直接向政法委、当地人大常委会或者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投诉。事情一定会得到解决的。如果因为拖延删除“黑名单”,导致你的经济上有损失,可以向该法院要求国家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