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行计划生育是谁的义务 |
释义 | 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主体是夫妻双方。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一、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意义 1、有利于国家加速资金积累。实行计划生育,使国家用于新增人口的消费减少,从而加速资金积累。 2、有利于劳动就业。实行计划生育,可以使每年进入劳动适龄人口减少,从而有利于劳动就业。 3、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国家可以把积累下来的资金用于教育,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多更好的教育和技术训练,从而达到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的目的。 4、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人均资源水平。实行计划生育,可以缓解人地矛盾,提高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人均占有粮食的水平。 5、有利于农民少生快富。实行计划生育使每个家庭的人口减少,不仅可以减少家庭消费,而且使家庭主要成员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发展家庭经济和健康娱乐中,从而保证家庭幸福、社会稳定。 二、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因如下 1、人类生产发展的需要,人类自身的生产,必须与物质生产相适应,即人口的增长必须与国民经济的增长相适应,如果人口增长超过了人类的衣、食、住行所需生活资料的生产,就会影响人民生活情况水平的提高,加剧人多地少和就业难等矛盾,影响教育事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实行计划生育不但有利于母亲和子女的健康,有利于工作学习和家庭经济生活,有利于下一代的培养与教育,而且还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兴旺、民族繁荣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2、我国国情的需要,在人口稠密的国家或地区,提倡计划生育;在人口稀少的国家或地区,则采取有利发展人口的措施;在现代世界性人口猛增,每35年人口就增加一倍的情况控制下,节制生育便成了计划生育中的主要控制作用问题。节制生育是按照夫妇的愿望,采用科学的暂时避孕的或永久性绝育的方法,有计划地安排生育的次数与时间; 3、实行计划生育有两方面的途径,一是未婚青年实行晚婚;一是已婚夫妇采用科学的方法做到有计划地生育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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