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撕了还能补办吗 |
释义 | 回答:可以补办,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等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温馨提示:补办好证明后建议您妥善保管,丢失后补办耽搁您办理其他事项的时间,多少有些麻烦。结婚证撕了后,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补办结婚证,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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