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会有影响,未按要求弃考,将视为失信放弃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果已经通过笔试及资格复审,不想参加面试的话,建议与招考单位联系,说明情况,出具书面放弃证明。 法律依据:《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管理,保障系统正常、高效、安全运行,推动“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是中央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系统管理对象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信息,其他大学生基层服务人员信息不属于本系统管理范围。 第四条 系统依托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平台(www?chrm?gov?cn)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管理部门、“三支一扶”大学生以及有关单位提供实时网络服务。 第五条 全国“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三支一扶”办)负责指导、协调系统的建设、规划和结构设计;对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在全国“三支一扶”办的指导下承担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