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左转弯待转时压斑马线,不算违章。 进入左转弯待转区可以压斑马线,因为这个时候斑马线是红灯,行人应禁止通行。但如果有行人在黄灯时走入路口,驾驶员应当让行人先行。 左转弯待转区只供左转弯车辆使用,在同向直行车辆绿灯亮时,虽然左转弯灯是红色的,但此时允许左转弯的车辆进入路口的“左转弯待转区”等候,等到左转弯信号灯变成绿色时再通过路口。 左转等待线不是“停止线”,假如直行道和左转车道信号灯全为红灯时,所有车辆需在之前的停止线进行等待。 在左转弯待转区时,当同向直行道绿灯亮时,左转弯车道的车辆必须前移到待转的区域,等待信号灯变化,才能转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三条 (一)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二)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三)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