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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海外代购会构成犯罪吗?
释义
    法律分析:
    1、代购方购买商品后,提供进口所需单证,采取货物方式申报进口,缴纳税款,则不是走私。2、代购方采取邮寄、水客带货等方式进境,即使缴纳了行邮税,也属于走私。原因是按我国规定,货物与物品通关程序、适用税款等不一样,代购的商品是用来销售的,应当按货物通关,如按物品通关,则偷逃了一定的税款,更有甚者,会采取夹带方式,一分钱税款不交。现在,大部分代购是不进行申报进口,也不缴纳关税的,数额太大的话,有可能会构成走私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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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