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子卖了解除关系怎么处理? |
释义 | 律师解答: 1、你用个人的货币和共同的货币去买房子,这个房子就是夫妻的共有财产,而且这是共同共有关系,所以在离婚时就要分一半给对方,当然你们如果有约定,则按约定办理。 2、《婚姻法》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作特别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属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后仍归个人所有,但所生孳息,属夫妻共同所得。 3、婚姻法规定,领取结婚证后取得住房和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住房财产登记在夫妻俩谁名下,住房财产都属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权益。而具体情况是,住房又分为产权和债权两部分,不要弄混淆。 4、房子产权,住房由于是婚后取得和购买,所以,在没有事先书面特殊约定前提,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产权夫妻俩一人一半,离异时候女方有权利主张得到一半产权。 5、房子债权,由于购买住房所使用的购房款,一部分或者全部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所以男方有权利主张对女方的这部分债权。就是说女方想得到一半住房产权,需要支付给男方一半的男方婚前部分出资款。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具体分割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