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解除子女财产继承权,可以通过立遗嘱来实现。父母不想子女继承遗产的,可以订立遗嘱指明由其他人继承遗产。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