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证不一定在结婚地办。内地居民离婚的,应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离婚的,应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