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提前终止合同怎么赔偿? |
释义 | 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赔偿视具体情况而定。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解除租赁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按规定,无论哪一方提出的损失数额,都必须自行举证加以证明。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注意如下事项: 1、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但是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 2、确定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比如明确约定几个月的房租为违约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标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3、做到提前解约,而不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等等; 4、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书面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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