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理由可以成为离婚的法定理由 |
释义 | 法律分析: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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