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遗失了怎么办? |
释义 | 结婚证丢了可以补领。 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办理结婚证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要求结婚的双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结婚证两本丢了如何办? 结婚证两本丢了当事人可以申请补领。 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 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受理。 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三)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3、审核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补发婚姻登记证时应当向当事人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将婚姻登记证发给当事人。 登记结婚的程序: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携带相关证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结婚证丢了一个如何办离婚 结婚证丢了一个需要办理离婚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1、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2、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3、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一方结婚证丢了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那么丢失结婚证的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办离婚时结婚证丢了如何解决 可以再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你们的结婚证当然补办的时候需要很多手续建议你先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后备齐这些资料文件后再到那里进行结婚证的补办。补好后就可以进行正常的离婚手续了。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离婚时结婚证丢了如何解决 可以再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你们的结婚证当然补办的时候需要很多手续建议你先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后备齐这些资料文件后再到那里进行结婚证的补办。补好后就可以进行正常的离婚手续了。 离婚证丢了如何办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在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后才能办理结婚登记。 该内容由 任大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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