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结婚证补办是没有要求 到户口所在地 办理的,是可以到双方 户口所在地 申请办理,无法在非双方户口所在地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客观: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4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