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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业证丢了怎么补办最新
释义
    补办失业证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2、居委会的证明;
    3、照片一张;
    4、失业申请表。
    拿这些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即可。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失业证》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
    (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
    (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失业人员:
    (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七)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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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8: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