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一个月构成共同生活,只要夫妻符合下列条件,即双方有共同的住所、双方共同承担家庭生活的义务、双方互相履行扶助义务、夫妻有基于配偶身份互相理解和慰藉、夫妻有性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