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诉不成功怎么办 |
释义 | 申诉不成功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申诉不成功,要根据不同的审判程序进行确定。 对民事第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从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对管辖有异议、驳回起诉三种情形; 2、对刑事第一审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五日; 3、上诉期限计算:从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对已经生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诉: 1、提起申诉要求再审以及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2、再审改判的,对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 3、如果再审维持原裁定的,那就不能要求再审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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