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姐姐可以作为弟弟的监护人吗 |
释义 | 如果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不在了,成年姐姐可以当监护人。 一、监护人的含义具体是什么,有什么条件吗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主体。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当然监护人;父母不在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担任监护人;以上监护人没有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但是须经相关部门的同意。 二、监护人当然确定如下标准 父母是孩子理所当然的监护人,但是当父母不在或者无法照顾孩子的时候,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都有监护能力时,则应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是否有抚养关系,对被监护人是否更为有利因素考虑,由他们共同协商确定。 三、除了父母以外的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有哪些 除了父母以外的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有: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交法院裁决。未经指定不得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 法院以上作为指定的监护顺序,即祖父母、祖父母活着的,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祖父母、祖父母死亡的,由未成年兄弟姐妹担任监护人,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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