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灭失证明去哪开? |
释义 | 汽车灭失证明书去哪里开的情况如下: 1、因自然灾害造成车辆损毁的,由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2、因失火造成车辆损毁的,由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3、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4、因偷盗造成车辆灭失的,报案后未追回,由事故发生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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