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该怎么解释盗窃未遂 |
释义 | 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我国刑法第23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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