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毁坏青苗是什么罪 |
释义 | 故意毁坏青苗是什么罪,需要根据犯罪目的来定,具体如下: 1、以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而做出的破坏青苗行为,那么就会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恶意毁坏青苗,并且数额达到了5000元的,那么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毁坏青苗的以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处罚。毁坏青苗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毁坏青苗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青苗的或者有其它情形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追诉。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破坏生产经营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生产经营,就其范围而言,非常广泛,如工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副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与这些产业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建筑业、运输业、第二产业、商业等。就性质而言,既包括国有的,也包括集体的,还包括个体的、私有的、外资的等。只要属于生产经营,不论其属于何种性质,对之加以破坏的,都可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2、客观要件。破坏生产经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其他方法则多种多样、如切断电源,破坏锅炉、供料线,颠倒冷热供给程序、破坏电脑致使生产指挥、工艺流程产生混乱,以影响工业生产、破坏农业机械、排灌设备、农具,毁坏种子、秧苗、树苗、庄稼、果树、鱼苗等,毁坏农业生产;破坏运输、储存工具,影响商业经营等; 3、主体要件。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4、主观要件。破坏生产经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综上所述,如农村应以破坏集体生产罪论处。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是在生产资料仍属于集体的前提下进行的,社员在责任田里的生产属于集体生产。毁坏社员承包田里的青苗,可定破坏集体生产罪,毁坏社员自留地的青苗则应是毁坏公私财物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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