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自由的概念及其涵盖范围 |
释义 | 我国《民法典》确立了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要求男女双方自愿、真实表达意愿,禁止强迫和欺骗。离婚自由允许夫妻共同决定离婚或在感情破裂时单方提出,但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共同构成婚姻自由的完整含义,但需遵守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即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且意思表达真实,不容许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强迫、欺骗或者乘人之危,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予以强迫和非法干涉。同时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的自由。 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夫妻双方有共同作出离婚决定,达成离婚协议的权利;或者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下去的情况下,喜从天喜从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干涉。 二是离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律程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重要权利,但婚姻自由是有限度的,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拓展延伸 婚姻自由的法律保障与挑战 婚姻自由的法律保障与挑战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婚姻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被视为个人选择和自主决策的核心。法律保障婚姻自由意味着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选择自己的伴侣,并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权益和保护。然而,实现婚姻自由并不容易,面临着许多挑战。其中之一是传统观念和社会偏见的存在,这可能导致对非传统婚姻形式的歧视和排斥。此外,法律框架的不完善或缺乏明确的保护措施也是一个挑战,可能导致对婚姻自由的侵犯和不公平待遇。因此,确保婚姻自由的法律保障需要持续的努力和改革,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包容。 结语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结婚自由要求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容许任何强迫或欺骗。离婚自由则保障夫妻双方有共同决定解除婚姻的权利。然而,婚姻自由也面临挑战,如传统观念和法律保护的不足。因此,我们需要持续努力和改革,确保每个人都能平等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