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在什么情况下会被退回 |
释义 | 公租房收回条件与法律依据:转租、改变用途、破坏装修不恢复原状、从事违法活动、不符合续租条件、闲置超过6个月、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上述行为应退还住房,如拒不退还,住房保障部门可要求退还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公租房下列情况下会被收回: 1、转租或擅自调换的; 2、改变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擅自装修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6、闲置6个月以上的; 7、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拓展延伸 公租房退回的常见原因及解决方法 公租房退回的常见原因包括申请人不符合资格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入住等。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一些解决方法。首先,加强申请人资格审查,确保符合条件的人能够获得公租房资源。其次,加强申请人信息核实,防止虚假信息的提交。此外,建立严格的入住时间限制,确保公租房资源能够及时有效地利用。对于已经退回的公租房,可以进行重新申请或者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入住,以充分利用公租房资源。总之,通过加强管理和审查,合理利用公租房资源,可以有效减少公租房退回的情况发生。 结语 公租房退回的原因多种多样,涉及转租、改变用途、破坏装修、从事违法活动、闲置等。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若有上述行为,应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对于拒不退回的情况,相关部门可责令限期退回,逾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避免公租房退回,应加强申请人资格审查、信息核实,并建立严格的入住时间限制。合理管理和利用公租房资源,有助于减少退回情况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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