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股东会议上表达异议是股东行使改变公司决策的一种合法方式。股东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权利,通过股东提案、发言等形式进行表达。但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不能过分侵犯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同时,提出的异议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不能仅仅是主观意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规定了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和程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规定了提出股东提案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规定了股东对公司行为的决策权。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 规定了股东会议发言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