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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释义
    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包括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我国的四级人民法院由于其职权不同,审判的案件也不同。
    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是: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全国性重大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还有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某些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和上诉、抗诉案件;审判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还有权对法律作出司法解释。
    ⑵高级人民法院,是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立的,它审判的案件是: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审判对下一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或抗诉案件;审判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复核案件。此外,还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原审法院再审。
    ⑶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是: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审判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审判对基层人民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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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4: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