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名商标转让流程 |
释义 | 1、商标转让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非必须证书,看商标局的要求)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提交到商标局,缴纳转让规费; 4、商标局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一、著名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二、著名商标转让转让途径 1、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共有近800家,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2、转让注册商标是委托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为办理,还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申请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通邮状况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若不具备上述条件,最好还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转让注册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商标局在对商标转让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往往要给申请人发出各种文件,如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内容做一定修改并回复。这些文件一般通过邮局邮寄,鉴于我国部分地区的邮递通道不是很畅通,加之有些申请人地址发生变动,商标局发出的文件申请人收不到的现象屡有发生,影响了转让注册的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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