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国经济普查几年一次 下次该哪年 |
释义 | 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除第一次进行的经济普查为2004年外,以后逢3和逢8年份为经济普查年。以2020年为例,下次经济普查年份为2023年。 经济普查是指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 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 其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表分为以下三类: 1、普查通用表 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普查表(包括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表)、企业普查表、非企业单位普查表、水及能源消费情况、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 2、专业普查表 包括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业企业的普查表; 3、部门普查表 包括铁路运输业普查表、银行业及相关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证券业、保险业的财务表。 各地区原则上不要扩充普查内容,如确有需要增加指标和内容,不得影响国家普查方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得变更国家普查指标的名称、解释和编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六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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