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如何处理? |
释义 | 离婚时尚未领取产权证的房屋的处理:房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则依法不予分割,仍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因为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所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上述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夫妻之间房贷还款人如何更换 如果在离婚之前结婚之后产生的房贷,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是在结婚之前产生的房贷,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应个人偿还,但是,虽然是在结婚之前产生的,但双方在结婚后达成协议,该贷款系共同债务的,离婚后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偿还。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怎么分?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房产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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