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民小组会议召开次数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年召开一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本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第十四条 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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