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黄被警察抓到了怎么处罚 |
释义 | 如果是卖淫、嫖娼的,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以最长15天的拘留和最高5000元的罚款。 如果是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则会构成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处5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如果是容留、引诱、介绍他人卖淫的,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会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出版、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一、对于组织涉黄怎样处罚? 1、如果是协助组织卖淫,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如果卖淫、嫖娼的处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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