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释义
    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l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及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及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和要求。首先,公司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发出会议通知,通知内容应当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其次,公司应当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例如,核实股东资格、确认委托代理人等。在会议召开前,公司应当准备好相关文件和资料,如股东名册、法律文件等。会议期间,公司应当确保会议秩序井然,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条件,以便股东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最后,会议结束后,公司应当及时整理会议记录、采纳股东提出的决议,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告和备案。通过以上程序和要求,股份有限公司能够保证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公正、透明,并确保股东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及要求确保了会议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有效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应按照法定程序发出会议通知,核实股东资格,并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会议期间提供必要设施和条件,确保会议秩序井然,股东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会议结束后,整理会议记录、采纳决议,并进行公告和备案。通过以上步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确保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充分保护股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7: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