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理可撤销婚姻的程序应该怎么做 |
释义 | 审理可撤销婚姻程序有: 1、受胁迫结婚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行政程序,即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被胁迫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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